2020年度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能源清洁利用国家东正教实验室(浙江大学)开放课题申请书(下载)
一、简介
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前身为1993年成立的“洁净燃烧技术国家教委开放研究实验室”,2005年科技部批准建设,2006年6月通过了国家科技部组织的验收。实验室坚持为国家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的重大需求提供科学理论和创新技术,围绕能源利用学科的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开展化石能源、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固体废弃物能源化高效清洁利用等方面的应用基础研究。
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为了推动能源清洁利用及相关领域的基础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在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作用,吸引国内外人才到实验室来合作开展前沿性或解决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的研究,实验室特设立开放基金课题(以下简称课题),支持能源及相关交叉领域的基础性和前沿性研究。
二、资助领域
1. 多相复杂反应系统中的理论模拟和数值试验
2. 新能源及先进能源系统
3. 低品位能源的高效清洁利用
4. 化石燃料的高效清洁利用
5. 能源利用过程中的污染物生成、迁移、测量及控制
三、申请须知
1. 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在申请2020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时,应当首先认真阅读《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的通知。
2. 课题面向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它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国内外教学、科研人员,均可在本实验室《指南》范围内提出资助申请。
3. 课题进行分类设置,分为重点类和面上类,重点类开放基金课题资助强度一般为10-20万元,面上类开放基金课题资助强度一般为5-10万元。
4. 课题研究年限一般为2年,确需持续较长时间的重大课题可分阶段申请。
5. 申请者应当是申请课题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申请者申请(含在研)的开放课题不得超过1项。为保障课题顺利开展,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联系人,每一年度实验室固定人员对接联系的开放课题申请数量不得超过2项。
6. 申请者下载并填写《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将电子版申请书报送实验室邮箱。实验室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所有申请项目先进行初审,再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根据评审情况择优资助。待课题审批通过后,再通知课题申请人邮寄纸质版申请书到实验室办公室,邮寄时间另行通知。
7. 2020年度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E-mail:ceu@zju.edu.cn
联系人:邱坤赞、管文洁
电 话:0571-87952401